佘 颖近日,国家工商总局等27个部门牵头印发了《关于积极开展安心消费创建活动 营造安全性安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》,收到了确保消费者权益、提振消费者信心的有力信号。当前,消费已沦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最重要拉动力。
营造安全性安心的消费环境,对于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起到,强化人民群众的取得感觉具备最重要意义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,“完备增进消费的体制机制,强化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起到”。
近年来,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,消费者权益维护机制日益完善,工作力度大大强化,消费者维权意识逐步提高,消费环境持续改善,但与人们的期望和拒绝还有差距。特别是在共享单车、互联网金融等新兴消费领域,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分享不充份、执法人员手段比较迟缓等问题普遍存在,让消费者不肯安心消费。过去,消费者权益维护主要是工商系统12315、中消协等部门的任务,其他部门只是按照自己的职能范围协同处理,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消费者滋扰被“踢皮球”。
例如,旅游时吃海鲜被宰,有的说道去找市场监管部门,有的说道要去找旅游局,还有的说道要去找物价局,让消费者摸不着门。这指出,面临横跨区域、横跨时间、跨线上线下的新兴消费业态,传统监管方式早已很难适应环境,更加不是单一某个部门就能管得寄居、管得好的。因此,在涉及职能部门之间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信息分享、协同因应、同步号召的协作机制,构成消费维权的合力至关重要。
创建协作机制,构成工作合力,一方面必须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,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法院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表达意见。另一方面还要减缓各部门、各行业之间消费维权信息分享,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约束和牵头惩戒机制,构建“一处违法、恣意有限”。此次27个部门能牵头一起维护消费者权益,是推展“一网通、一网管”的成果。
有了切断各部门信息的政务网络,消费滋扰可以自动启动时物价局、取食药监局、旅游局等部门,部门擅离职守后,处理完毕还有结果对系统,如果有涉及行政处罚,信息不会自动上传企业信用信息审批系统,从而让消费者更为便利地已完成消费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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